1.準寄范圍:各種小件物品,貨樣除禁限寄物品外,都可以作小包寄遞。
2.封裝要求:應按照所寄物品的性質、大小、輕重、寄遞路程遠近等情況,選用適當?shù)陌b材料妥為包裝,以便防止:
(1)封皮破裂,內件露出。
(2)傷害處理人員。
(3)污染或損壞其它郵件或郵政設備。
(4)因寄遞途中碰撞,摩擦,震蕩或壓力,氣候影響而發(fā)生損壞。
少量的柔軟、干燥、耐壓的物品,如衣服、鞋襪等,可用標準化的多層堅韌紙質封套包裝 。
其他物品,應以堅實的瓦楞紙箱鈣塑或金屬箱匣封裝。使用木箱時,箱板必須平滑,足以使五聯(lián)單不致在運輸途中脫落,且包裹重量在10千克以內的,箱板厚度至少為1 厘米,超過10千克的,箱板厚度應為1.5厘米;如以膠合板制成的木箱裝寄的,箱板厚度可減到5毫米,但是此類木箱應用打包機加箍。
油膩、腥味和容易反潮物品,要先用塑料袋套或臘紙等妥為裹扎,再用堅固箱匣盛裝。
易碎物品應用堅韌的塑料或紙板制成的箱匣封裝,內件與箱板之間用柔軟物料充分填塞。如果內件不止一件,各件之間也應用適當?shù)奈锪咸钊,以防運輸途中因碰撞而損壞。
流質和易融化物品以及染色干粉,應裝入完全密封的容器內,再套以金屬、硬塑料或質地結實的瓦楞紙箱內,在內外兩層之間,須留有空隙,并用木屑、海綿或其它吸濕物料填塞,以備容器破損時能把流質吸盡。
活蜜蜂、水蛭和寄生蟲應在能避免發(fā)生一切危險的箱匣內。包裹封面上均應粘貼用明顯字體寫有“Animaux vivants(活的動物)字樣的簽條。
3.書寫要求:國際郵件封面書寫應用法文,英文或寄達國通曉文字書寫,如只用法文、英文以外的其它國通曉文字書寫收件人名址時,還應當用中文或法文、英文加注寄達國名和地名。
國際郵件封面書寫規(guī)格格式,應按照萬國郵政聯(lián)盟的規(guī)定辦理,收件人名址應寫在郵件封面中間靠右部份的一個與郵件長度方向平行的長方形位置,寄件人的姓名地址應寫在郵件封面的左上方或者寫在郵件的背面,郵件上只準寫一個寄件人地址。收件人名址應用鋼筆、毛筆、圓珠筆書寫,使用黑色、藍色,不可用紅色書寫。